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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西北侧南城商贸金融大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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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5-28 09:14:59
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东莞婚外恋调查-大爷花5万帮女儿找对象,条件不符退费却遭拒,婚介行业准入门槛较低,相关服务标准监管不力,导致众多消费者遭受损害,且维权过程颇为困难。记者包括实习生刘丹妮、李艺伟,以及扬子晚报的宋南飞。
征婚遭遇
大爷焦虑:女儿四十了,得有个依靠啊
王大爷已迈入七十高龄,眼见女儿年过四十仍孑然一身,心中满是忧虑。于是,他依照广告指引,拨通了位于南京万达广场的花缘岛婚姻服务机构的热线电话。
王大爷回忆道,当电话那端的工作人员得知他是来寻求婚姻服务的,便立刻热心地向其介绍,他们公司系一家专注于婚姻服务的专业机构,掌握了南京地区数十万人的资源信息,资料齐全,并且所有数据都经过了律师的公证以及公安部门的备案,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。
王大爷听后心中有所动摇,便前往那家公司,并表达了自己希望为女儿寻觅对象的意愿,特别强调对方必须是现职的机关干部。
得知王大爷女儿的情况后,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,他们提供一项名为“猎婚”的高品质婚姻服务,收费为52000元人民币,该服务能推荐12位优秀的男士。根据他们过往的实践经验,通常两到三次尝试就能实现成功配对。
此刻王大爷心中早已动容,然而他仍旧保持警惕,决定先回家与家人进行一番商议。
首次相亲:说好的条件,这男士并不符合
王大爷与家人商议后,发现多数成员对他为女儿支付高额费用委托婚介所持反对态度。正当王大爷陷入纠结之时,那家婚介机构频繁来电,询问他的决定。在连续催促下,王大爷最终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。
王大爷向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透露,在正式签订合同前,他已向婚介机构的工作人员明确提出要求,即婚介机构必须确保相亲对象资料的精确无误,工作人员对此承诺予以肯定。
记者在王大爷提供的签约文件中发现,这份标价52000元的“服务协议”显示,王老的女儿已晋升为婚介公司的“猎婚”会员,且该服务期限为一年。具体服务包括,婚介公司需在此期间为王大爷的女儿推荐不少于12位见面对象。
大约过了十天,王大爷终于迎来了一个符合女儿期望的相亲人选。婚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向他说,这位男士年约五十,目前担任省级机关的公职。
然而,让王大爷感到愤怒的是,女儿从相亲归来后向他透露,那位相亲的男士明确表示,王大爷并非在省级机关任职。
僵持局面:资料不靠谱,想退费遭拒
支付了五万二千元的服务费用后,王大爷发现首个相亲对象的信息并不真实,他在女儿相亲后的次日便急匆匆地来到婚介公司,希望能查阅那位相亲对象的资料。但工作人员告知,这些资料属于保密范畴,不得随意查阅。无奈之下,王大爷只能自行展开调查。最终,他根据婚介公司提供的信息,在该公司声称的单位中并未找到那位男士。
王大爷随后重返该婚介机构,寻求一个清晰的说明。这时,对方才坦白,在提供男方资料时确实存在一些误差。原来,这位男士并非在省级机关任职,而是在市级机关工作。此外,他并非在职人员,而是已经完成了离职和退休的相关手续。
这位大爷发现,首场相亲对象的资料就有误,这让他对这家婚介机构的服务产生了怀疑。于是,他强烈要求对方立即退还费用,但婚介公司却对此予以了拒绝。
记者调查
王大爷:合同不公平,
虚假信息约束对我不公
王大爷向扬子晚报的记者透露,对方出示了一份之前双方共同签订的“协议”,协议中明确指出,若王大爷在服务进行过程中提出终止婚介公司的服务,他需支付总费用52000元的30%作为公司的服务费用,而剩余的70%则需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人数来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。
依据此协议的条款,经过一番计算,我将被扣除一万多元。王老先生感叹,他未曾料到对方所提供的高质量服务竟会让人如此失望,合同他确实并未仔细阅读。他指出,对方提供的资料不实,合约的解除并非仅由他一人引起调查公司靠谱吗,故不能依照“协议”中的规定执行。
王大爷同时指出,这份所谓的“协议”极不公平。首先,在关于信息真伪的条款中,对方规定王大爷必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。一旦发现资料存在虚假或欺骗行为,婚介公司有权终止协议。此外,婚介公司收取的会员服务费将不予退还,并且王大爷还需赔偿婚介公司人民币一万元。
他们散布了虚假信息,不但没有向我进行赔偿,反而还能赚取数万元的服务费用,这显然是不公正的。王大爷这样说道。
婚介公司:必须要按照协议进行“扣费”
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抵达了这家婚介公司,苏姓经理(音)表示,对于王大爷所提及的相亲对象信息失实的问题东莞分离小三公司,他们并不予以认可。该男士大约在今年的5月份左右在他们公司进行了登记,当时他填写的资料显示他是一名机关在职人员。然而,他们未曾料到,几个月之后,他已不再担任该职位。至于他原本是在省级机关还是市级机关工作,他们在描述上确实存在一些分歧。
苏经理直言,他们仅是一家经营中的公司,并无技术手段来核实相亲对象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他们依赖合同条款来对登记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进行规范。比如,对于王大爷提供的女儿信息,他们要求对方签署承诺书,并明确指出提供虚假信息的相应后果。至于会员信息的维护,他们无法做到与对方实时核对,通常情况下,信息更新周期为一年一次。
苏经理认为,他们的服务并未涉及任何虚假成分。当前,王大爷单方面解除了合同,因此应当依照“协议”中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费用扣除。
有请大众评审
婚介公司服务“货价不符”
最基本的核实信息真实性都没做到
许明(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)指出,这家婚介公司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明显不足,未能妥善履行核对相亲对象信息的职责,导致提供的信息失实,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。针对这一情况,该婚介公司理应承担相应责任。此外,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,针对甲乙双方在提供虚假信息方面的规定,存在涉嫌不公平的“霸王条款”,这无疑加重了甲方(王大爷)的义务,而乙方(婚介公司)的责任并未得到相应的平衡,显然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。婚介公司若曾出现失误,理应主动与客户展开交流协商,需认识到客户选择解除合约的根本原因在于本公司服务存在不足。若公司不愿作出妥协,客户有权申请消费仲裁,以保障自身的正当权益。
接受服务过程要善于取证
资深律师指出,根据日常处理的案件,婚介服务引发的纠纷中,消费者在合同签订环节面临维权不易的困境。因此,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保持警惕,以免遭遇不利条款所带来的麻烦。首先,必须关注合同条款的公正性,比如口头承诺不具法律效力这样的条款,就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;其次,消费者应清晰表达自己的择偶标准,以防婚介机构模糊标准,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。相亲环节同样需留意证据收集,比如婚介所口头保证的相亲对象同样享有法律效力。针对婚介案件的维权手段主要有两种:一是若中介未能履行其应尽职责,比如在规定时间内推荐的人选数量未达到承诺的人数,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,这亦是婚介纠纷中最为常见的维权途径。二是若中介在合同签订前以特定条件诱导消费者,却未能实现承诺,可以要求对方终止合同。
又一起高价婚介纠纷
托婚恋网站找男友 “高富帅”始终没见到
刘小姐已过三十岁,她向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透露,在一家著名的婚恋网站上填写了个人资料后,一位自称为吴姓的红娘主动与她取得联系。该红娘向她推荐了一项售价为48800元的“佳丽服务”。这项服务不仅包括他们门店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的男女会员推荐计划,而且还能让她优先挑选男性会员的资料。
吴红娘透露,她掌握了一位南京某公司高层领导的详细信息,该男士年方四十,尚未婚配,身材高达一米八,外表英俊,吸引了众多追求者竞相追逐。刘女士的条件优越,无疑是理想伴侣人选。听闻红娘的介绍,刘女士并未犹豫,果断购买了这项服务。
合同签署之后,红娘的态度出现了显著转变。她对刘小姐表示,那位事业有成的老总尚未成婚,恐怕是身体上出了状况。更令刘小姐感到震惊的是,红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擅自降低了她的择偶条件,并且理直气壮地辩解称,这样做是为了让刘小姐有更广泛的择偶范围。刘小姐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,如今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,却陷入了无休止的纠纷之中。
若您对婚介领域的现状有所了解,抑或亲身经历过类似情况,欢迎您联系扬子晚报的消费评审团栏目。至于王大爷所遇到的那起事件,本报刊也将持续跟进并报道其进展情况。